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大修落地
多维度力促行业高质量发展
记者 张燕北
5月20日,证监会发布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人办法》或新规)及其配套规则,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。对此记者采访了多家基金公司、公募人士、基金评价机构人士、法律界人士,对新规予以全方位解读。
作为公募基金发展政策性规范与指导的新规,一方面完善了公募行业快速发展对基金管理人提出的监管新要求,同时也是对《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的呼应和贯彻落实。
新规要点及亮点颇多,多重部署推进公募管理人全链条升级,从准入、内控、经营、治理、退出、监管等多角度切入,为基金管理公司进一步重点发展指明方向。
规则大修以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
时隔18年,《管理人办法》大修落地。在受访人士看来,在行业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,新规针对公募管理人提出与时俱进的新要求。
与此同时,本次新规核心内容与《意见》一脉相承,是制度和执行层面进一步落实该意见的体现,其落地助于推动构建多元开放、竞争充分、优胜劣汰、进退有序的行业生态,进一步利好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创金合信基金首席经济学家魏凤春评价称,本次办法的修订是《意见》实施的具体措施,适应了新时期公募基金发展的迫切要求,很及时也非常具有针对性。修改背景初看是在短期稳增长的大格局下,证券基金行业的积极作为。深刻背景是监管层在践行为资本设置红绿灯,有序推进,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大政方针,更是金融供给侧改革下,在产业升级、普惠金融方面,充分发挥公募基金中坚力量的必然行为。
对于此次监管对原有《公司办法》进行修订完善的背景,中航基金副总经理王华表示,“公募基金行业发展多年,基金管理人作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,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为使市场主体更好发挥相关作用,抖客网,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,公募管理人规则需要大修。”
金鹰基金也表示,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持续深化,公募基金行业近几年加速发展,行业内外部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。原有的《公司办法》部分条款已不再适用于当前行业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,公募基金管理人监管制度亟待完善。
谈及近年来基金行业的新变化,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高级基金分析师孙桂平博士详细介绍道,“其一,公募基金的设立主体日益多元化。与传统的银行系、券商系和信托系公募相比,个人系等基金公司体制更为灵活,监管难度更大;其二,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快,公募基金外资持股限制取消。境内外资管机构同台竞技,也需要监管层面做出调整适应新变化;其三,资管行业大环境发生了变化。资管新规实施后,公募作为资管行业的重要参与者,也需要从基金公司的监管层面进行新的调整。”
在孙桂平博士看来,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,基金公司层面也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和新挑战,《公司办法》已经无法适应未来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,迫切需要从政策层面进行调整。
除公募业内人士外,部分法律人士对于新规也进行了深刻分析。植德律师事务所邹野律师称,《公司办法》2012年大修并施行以后至今已经十年,期间只有2020年根据《证券法》的修订而修改了一条内容。十年间,公募基金行业乃至整个资产管理业务领域都发生了很多重大的变化。因此很多经验需要总结,“摸着石头过河”的阶段发现的问题需要立法规范。监管规则需要与时俱进,既要松绑不必要的限制,推动公募基金业务的创新发展,也要防堵潜在的风险。
除适应行业新变化外,另一大方面,新规是对《意见》中关于积极培育专业机构的相关内容的配套落实,也是继《意见》后再次对于公募基金发展的政策性规范与指导。
汇添富基金就认为,《管理人办法》是证监会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,是落实《意见》的具体制度规范。
中国银河(601881)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进一步分析了《管理人办法》对《意见》相关内容的呼应与贯彻落实作用。第一,公募行业要扩大管理人队伍,引入银行理财子、保险资管、券商资管;第二,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提高基金投资者获得感,坚持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等,需要管理人做出相应制度安排;第三,不同管理人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,部分管理人的退出机制需要做些安排;第四,管理人发展区分大型财富管理机构与专业资产管理机构,需要采取不同措施。”
国泰基金总结道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为基础,目前“一法六规”修订逐步完成,行业相关立法不断完善,构建了公募基金行业的“四梁八柱”。《管理办法》内容以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为基石,并呼应《意见》,完善了基金行业的监管制度,为加快构建基金行业新发展格局、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。
据汉坤律师事务所毛慧律师介绍,《管理人办法》及配套规则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:一是深化简政放权,突出放管结合的监管思路;二是扩大行业包容性,优化公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准入制度,统一资管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条件,适度放宽同一主体持有公募牌照数量限制,强化公募业务规则一致性;三是着力提升基金管理公司合规风控能力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;四是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实现差异化发展;五是提出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化退出机制。
亮点纷呈
打造全链条质量提升公募管理人
《管理人办法》从准入把控、考核激励、退出机制等方面,完善了针对公募基金管理人“准入-内控-经营-治理-退出-监管”的全链条监管要求。在受访人士看来,新规要点及亮点颇多,多重部署推进公募管理人全链条升级。
业内表示,最大亮点在于无论的哪个环节的举措,都体现了“遵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”这一行业发展核心原则,相信在此次出台新规的指引下,各家管理人能更加强化自身的风控和治理能力,推动行业向好发展。
谈及自身比较关注的新规要点,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直言,“第一,加强党的领导;第二,建立科学的薪酬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;第三,退出机制做出详细和明确的规定,更具操作性。”他还认为新规最大亮点是加强党的领导和激励约束与薪酬考核机制。
汇添富基金指出,《管理人办法》从“准入-内控-经营-治理-退出-监管”全链条对公募基金管理人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。一是把好准入关,强化基金公司股权管理。二是扩大行业开放,优化公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准入制度。三是进一步强化管理人的内部管控,强调提升合规风控能力。四是对管理人的治理机制提出完善要求,要着眼立足长期。五是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差异化、多元化、集团化发展。六是建立基金管理人市场化退出机制,构建优胜劣汰、进退有序的行业生态。
原标题:【重磅新规!最新解读】 内容摘要: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大修落地 多维度力促行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 张燕北 5月20日,证监会发布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人办法》或新规)及其配套规则,自 ... 文章网址:https://www.doukela.com/jc/90473.html; 免责声明: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,请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。 |